1996年5月初,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科研所与我们共同在北京市西四路口试验国内第一台“抢红灯自动拍摄器”获得成功。同年,北京市交通工程科学研究所在北京市科委申报立项,科委拨专款支持北京市交通工程科学研究所与我们共同合作研发“视频机动丰闻红灯自劝监测系统”。 糸统研制成功后,于1996年-1998年初先后在北京、济南、长沙、福州、杭州、西安、洛阳、齐齐哈尔、满洲里、衢州等地安装了“视频机动车闯红灯自动监测系统”和“视频机动丰超速自动监测系统”。虽然当时各地电视台、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都作了大量的宣传报道,但用词都不一致,例如,“电子眼”、“火眼金睛”等等。
2、“电子警察”一词的首次使用
1998年3月23日,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节目中,为报道北京市机动车闯红灯自动监测系统的开通使用,使用了“电子警察”一词,这是“电子警察”第一次在媒体公开露面。节目的主持人是敬—丹。中央电视台的节目一经播出,立即轰动了国内城市道路交通领域。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主题节目中把“视频机动车闻红灯自劝监测糸统”称为“电予警察”由此“电予警察”陆续在全国各种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中被采用。可以说,是中央电视台推出了“电子警察”一词。
3、电予警察。一词的字又与外延
“电予警察”一词之所以能够得到业内和杜会的广泛认可,其关键一点是从字又上能够对实际使用中的设备与系统功能表述得比较准确。“电予”涵盖了这类设备和系统具有现代化的先进技术,包括:视频检测技术、计算机技术、现代控制技术、通讯技术、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技术等等;“警察”表述了设备和系统具有辅助执法功能或者是作为执法工具。作为辅助执法,就要求“电子警察”设备和系统为执法提供尽可能严谨的法律依据。